关于创建活力支部的通知
录入:admin www.hnsymm.org 2011-04-27 人气:35063
邵盟字( 2010 )8号
各支部、总支、武冈市委:
为全面加强学习型参政党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推进基层盟组织建设,活跃基层盟组织生活,民盟湖南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力支部活动。为做好活力支部创建工作,现将民盟湖南省委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活力支部”活动的通知》(湘盟会[2010]0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活力支部创建标准开展活力支部创建活动;活力支部申报材料须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民盟邵阳市委审查。
民盟邵阳市委
2010年3月23日
附:
创建活力支部的十条基本要求
(经2010年3月15日盟省委第十二届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尽责。
二、全年开展活动不能少于3次。
三、上一级盟组织要求参加的活动参与率百分之百。
四、全年组织发展率不低于5%。
五、按相关规定缴纳盟费率百分之百(年薪金收入总和的千分之五)。
六、在参政议政方面,全年必须有1条以上社情民意建议,若本支部成员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全年必须有参政议政建议案或提案。
七、在宣传信息方面,全年必须有2篇以上的报道或者宣传信息在市级以上盟组织举办的各类媒体上发表。
八、在社会服务方面,全年必须做一件以上实事(新农村建设或者其他社会服务方面)。
九、统计报表须按相关规定按时、准确无误上报。
十、党盟关系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