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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市医患和谐新局面
录入:admin www.hnsymm.org 2011-04-26 人气:1485

曾小勇委员在政协武冈市三届三次会议的协商发言

健全机制、加强沟通,
构建我市医患和谐新局面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医患纠纷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矛盾,而且愈演愈烈,如果不予以高度重视,不仅影响了正常的诊疗秩序,影响我市医疗事业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社会大局,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如何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必须正视和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医患纠纷的现状
    1、医患纠纷逐年呈增加趋势。据市卫生局的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市发生医患纠纷28起,赔偿金额35万元;2007年35起,赔偿金额42万元;2008年41起,赔偿金额49.5万元;2009年达到了45起,赔偿金额高达64万元。
    2、医患纠纷越闹越凶。随着医疗纠纷的不断发生,医闹现象愈来愈重,已由原来的家属哭哭闹闹逐步升级为拉横幅、摆花圈、搭灵棚,还打砸医疗机构,纠缠、谩骂、殴打医务人员。2006年10月,市人民医院一起医患纠纷,患者数十名亲属冲击医院医疗和办公场所,砸烂医院门窗和办公桌椅,当着公安民警的面,殴打医务人员,致使3名医生受伤,住院救治。2008年6月,市人民医院又发生了一起患者三、四十人冲击医院,围攻殴打医护人员的恶性事件。2009年4月,市第二人民医院也发生过患者与医务人员争吵、殴打医护人员事件。2009年11月,市人民医院发生患者围堵医院大门,严重阻塞交通,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三、四天的恶性事件。
    3、医患纠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一是医患关系严重对立,医患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变得十分脆弱。二是医院的正常医疗受到严重干涉,诊疗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既严重影响了其他患者治疗,又严重影响了医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大了社会治安压力,每次发生激烈的医患纠纷时,患者家属便围堵信访、政府机关,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
    二、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
    通过调查发现,医疗纠纷作为发生在特定领域和特定群众中的矛盾,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医院方面。一是医患沟通不够。少数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意识偏低、服务态度不到位,缺乏沟通意识或技巧。二是诊疗水平不高。近年来,虽然医院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但医疗急救能力仍非常有限,加之个别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不足,造成救治失误,从而引发患者方强烈不满。三是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大环境以及不合理的补偿机制的影响,部分医院的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工作重心偏向经济创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质量。此外,法律上的举证倒置,导致医生对于治疗非常保守,很多检查应运而生,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负担。这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因素。四是医院应急处置措施缺失。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置准备不足,既未制定医患处置预案,也缺乏相应的处置措施。
    2、患者方面。一是缺乏医疗知识。患者家属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认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当期望值与治疗效果存在较大落差的时候,患者家属心态往往容易失衡,表现出对医院的不满情绪。二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群众不能依法维权,或不愿意通过正常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解决问题,而寄希望于通过吵闹的方式来达到赔偿的目的。三是认识有偏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认为在医院“闹”就掌握了主动权,不仅能够造成社会影响、博取更多人同情和关注,而且还能引起政府注意,迫使医院立即就范。因而一味“吃定”医院,甚至不惜以纠缠、暴力相威胁,达到其要求赔偿的目的。
    3、社会方面。一是舆论误导。片面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处于强势地位。加之某些媒体为追求新闻闻效应,将医疗问题作为炒作话题,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误导效应。二是司法程序滞后。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医患纠纷,程序复杂,旷日持久,患者很难去承受因此所带来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因而选择吃定医院以达到赔偿目的。三是医闹参与。调查中发现,我市已有专职医闹参与医疗纠纷处置。他们受雇于患者家属,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公开在医疗机构制造混乱,并从患者家属那里谋取经济利益。使原来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的医疗纠纷迅速升级,造成事态扩大化。
    三、解决医患纠纷的建议
    医患关系是一门复杂的社会关系学,医患纠纷决非一朝一夕能够调和,它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长期困扰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只有全社会人员的素质共同提高,全社会人员的责任性共同加强,这种矛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当前,我国还未有出台解决医患纠纷的良策,鉴于当前我市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建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尽快探索第三方调解方案,依法维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思想上、行政上、法律上、技术上的措施,多管齐下,群策群力,综合治理,以此来遏制医疗纠纷高涨势头,并逐步引导我市医疗纠纷处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并完善相关处理机制。
   一是制定医患处理规则,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并完善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明确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具体步骤,明确各职能部门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职责和任务,通过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处置医患纠纷。
    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予以必要的裁量和调解,有关人员在医疗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研究处置办法,把事态控制在初发阶段。
    三是要正确划分责任。医疗纠纷发生后,要冷静应对,正确划分责任,对确属医院方引起的医疗事故,一定要追究医院和当事人责任,及时理赔;对不属于医院责任的事故,政府及有关部门决不能抱着息事宁人,和稀泥的态度,以花钱了难,迁就患者和患者家属,这样做势必导致今后医患矛盾愈演愈烈,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四是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要依法对那些借机滋事、冲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毁损公共财物、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敲诈勒索钱财的医闹分子,严厉打击,决不姑息纵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充分发挥医院的主体作用,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主动应对医患纠纷。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医院要切实抓好制度建设,确保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执行,尽可能减少医疗失误,避免医疗纠纷发生。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医疗失误的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挥责任追究机制的警示作用,切实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尽可能通过自身努力,减少医患纠纷发生。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要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主体沟通,增强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架起医院与社会沟通的桥梁。
    3、加大普法力度,依法处理纠纷。
    一要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程序和途径,提高患者家属的依法维权能力和意识,使医患双方都能做到依法公正处理医疗纠纷,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是要加强正确导向。要选择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典型案例,公开宣传报道,增强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医患双方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处理双方争议,共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医院要加强与社会媒体的经常性接触,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做好向媒体和社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医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全社会多一些理解和关爱,少一些误解和冷漠,实实在在地把医患纠纷协调好、处理好,以扎实的工作,构建好我市医患和谐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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