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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简史
录入:admin www.hnsymm.org 2011-04-25 人气:36066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能力合作的参政党,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皖南事变”的发生,破坏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的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遂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同年10月10日,在香港创办《光明报》,发表成立宣言和“十大纲领”。后黄炎培出国,推举张澜担任主席。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至此,有三党三派之称。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产生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会议提出:“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民盟参加了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协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的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的民盟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特别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和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伪“国大”,并先后把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和民社党成员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中央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道,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9月,民盟领导人沈钧儒等进入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1949年1月,民盟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贡献了力量。会上,张澜主席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沈钧儒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积极参加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物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口号。为贯彻“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百花齐放、百家争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民盟受到严重的挫折。
    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里,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它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四化建设服务;协助政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开展教育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服务活动;盟的组织也有了发展。
   
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
    1997年10月举行的民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里,民盟政治纲领的内容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各民族团结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服务。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而奋斗。为此,在民盟章程中规定,中国民主同盟以邓小平理论武装全盟思想,指导全盟工作。
    2007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
    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民主同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实践中,为发展教育和各项文化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努力;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而努力;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提高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而努力;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学术民主而努力;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而努力。
    中国民主同盟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发扬民主、科学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中国民主同盟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充分发挥盟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反映民盟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国民主同盟自身建设的目标是,把民盟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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