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大常委 孙清良
我市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司法等领域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问题易发多发,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不仅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而且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里,打击渎职侵权行为是中央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突出的组成部分。年初的中央提出五个“严肃查办”,第一类即“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下半年,反渎职侵权工作持续升温。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主办的“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吸引1000多个单位约10万人参观。10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继2009年10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听取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
近年来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办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集体重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的渎职案件的查处仍是薄弱环节。有的不能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执法办案水平仍然不高。二是内外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破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难题,还需作长期不懈的努力。三是渎职侵权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检察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特点把握不准,对办案规律研究不够,侦查取证、突破案件的能力不强,对免刑、缓刑适用比例较高现象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人员力量不足和保障不够有力与办案任务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
针对我市近几年社会生活实际情况,特建议市检察院加大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力度,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真正体现公平正义。